直接答案:吊装作业监督或监护必须持续有效,不能在关键阶段离岗或兼做无关工作。确需交接时,应先完成状态、人员、异常和联络方式的明确移交。
先确认行业和对象
涉及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时,应核对TSG 51—2023及第1号修改单;具体吊装还要结合设备文件、载荷、地基和行业作业管理要求。
本文结论用于监护交接记录,不把其他行业的专门条款直接移植到本场景。
监督人员看哪四类状态
| 观察面 | 重点 |
|---|---|
| 人员 | 位置、行为、身体状态和联络 |
| 措施 | 确认设备能力和现场作业条件;核对吊物重量、重心和可靠吊点;检查吊钩、吊索具和安全装置;划定警戒区域并实行统一指挥 |
| 环境 | 重量、重心或吊点无法确认、制动、安全装置或吊索具异常、地基或支腿条件发生变化 |
| 边界 | 无关人员、交叉作业和警戒完整性 |
为什么不能擅自离岗
监护或监督岗位承担连续观察和异常触发职责,离岗会使吊物坠落、人员挤压或碰撞、起重机械倾覆失去及时发现渠道。确需离开时,必须先停止或完成正式交接。
交接记录四句话
- 当前任务和人员状态
- 已经完成的控制措施
- 尚未解决或需要持续观察的问题
- 联络方式、停止口令和交接时间

监护交接记录怎样形成闭环
围绕“观察”这个动作,至少保存人员资格、分工和信号约定、吊物重量、重心和吊点资料、吊索具检查与标识。每条信息都应对应具体地点、任务、当班人员和确认时间,并能追到后续整改或复工结论。
指挥信号中断或多头指挥时怎样处理
发现指挥信号中断或多头指挥,立即停止、撤离或控制危险区,并把人员状态和现场变化报告负责人。
恢复前应重新观察,重点验证“异常时停止动作并安全落载”已经有效。问题未关闭前,不能用补填记录代替现场整改。
关于监护交接记录的三个问题
- 吊装作业的监护交接记录由谁确认?
- 应由企业制度指定的负责人和相应专业岗位共同确认。本文提供字段和判断逻辑,不替代企业授权。
- 完成现场监督后,什么情况下要重新做?
- 人员、设备、环境、任务或适用依据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观察并记录变化原因;不能直接复制上次结论。
- 发现记录与现场不一致怎么办?
- 先按现场真实状态停止或调整作业,记录差异和时间,完成整改与重新确认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延伸阅读
参考依据
- TSG 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第1号修改单:2024-11-01施行
- GB/T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推荐性国家标准
核验日期:2026-08-10。正式使用时还需核对地方规定、企业制度和现场实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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