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答案:吊装作业出现报警、人员不适、关键设施失效、环境恶化或现场偏离批准条件时,应立即停止并撤离到安全区域,清点人员后再评估。
先看本页适用边界
涉及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时,应核对TSG 51—2023及第1号修改单;具体吊装还要结合设备文件、载荷、地基和行业作业管理要求。
吊装作业是利用起重设备和吊索具使载荷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作业管理与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监管相互关联,但适用对象和责任并不完全相同。
五类红线信号
| 信号 | 立即动作 |
|---|---|
| 重量、重心或吊点无法确认 | 停止、撤离、清点并报告 |
| 制动、安全装置或吊索具异常 | 停止、撤离、清点并报告 |
| 地基或支腿条件发生变化 | 停止、撤离、清点并报告 |
| 指挥信号中断或多头指挥 | 停止、撤离、清点并报告 |
| 风力、能见度或交叉作业影响安全 | 停止、撤离、清点并报告 |
撤离时先做什么
- 发出清楚统一的停止口令
- 沿既定路线离开危险区
- 到集合点清点人员
- 在安全位置控制能源和边界
- 把异常时间和现场状态报告负责人
谁有权按下停止键
任何发现异常的人都可以先停止。审批人和负责人负责后续调查与复工确认,但不能要求作业人员在重量、重心或吊点无法确认时继续等待指令。

停止撤离卡怎样形成闭环
围绕“触发”这个动作,至少保存吊物重量、重心和吊点资料、吊索具检查与标识、试吊、异常和落载记录。每条信息都应对应具体地点、任务、当班人员和确认时间,并能追到后续整改或复工结论。
重量、重心或吊点无法确认时怎样处理
发现重量、重心或吊点无法确认,立即停止、撤离或控制危险区,并把人员状态和现场变化报告负责人。
恢复前应重新触发,重点验证“检查吊钩、吊索具和安全装置”已经有效。问题未关闭前,不能用补填记录代替现场整改。
关于停止撤离卡的三个问题
- 现场人员可以先进去救人再报告吗?
- 不应贸然进入危险区。先报警、警戒、判断残余风险并启用既定救援资源,避免次生伤亡。
- 完成停止撤离后,什么情况下要重新做?
- 人员、设备、环境、任务或适用依据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触发并记录变化原因;不能直接复制上次结论。
- 这篇内容可以直接作为企业制度吗?
- 不可以直接照搬。应先核对行业、地方要求和企业实际条件,特别是精确参数。额定载荷、幅度、风速、检验周期和吊索具报废条件必须按设备文件、专项方案和现行规程核验。
延伸阅读
参考依据
- TSG 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第1号修改单:2024-11-01施行
- GB/T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推荐性国家标准
核验日期:2026-08-10。正式使用时还需核对地方规定、企业制度和现场实际条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