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谁是指挥人员,还要核实现场能否辨认其标志、能否看清作业情况,以及指挥信号是否明确。正常操作按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但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不能等“指定的人再说一遍”。
本文适用于GB 30871—2022覆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以及化工、医药企业的吊装作业。提供的是作业前指挥与联络核对工具,不是完整吊装检查表,不代替作业方案、人员资格核查、机具检查、试吊或其他适用要求。[来源1]

问:已经指定指挥人员,为什么还要查联络?
GB 30871—2022第9.2.6条要求指挥人员佩戴明显标志,并按GB/T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指挥。[来源1] 仅在名单上写一个姓名,不能证明参与人员在现场能够辨认,也不能证明不同岗位对信号的理解一致。
核对时建议分别记录“指挥人员已经明确”和“联络条件已经核实”。姓名、标志、实际站位和采用的联络安排应对应到本次任务;不能从上一次作业直接复制“已确认”。涉及具体信号、设备或传递方式的专业安排,应按适用标准、方案和岗位要求核实。本文不绘制手势,不提供自创口令,也不把一张表当作信号培训材料。
| 待辨析的说法 | 核对结论 | 需要落实的内容 |
|---|---|---|
| 名单上有指挥人员就够了 | 名单仅能说明已有安排 | 现场明显标志、人员辨认及实际联络条件仍需核实 |
| 收到声音就算听清了 | 声音存在不等于信号明确 | 核实实际联络能否准确传达,不猜测、不按经验补全 |
| 只有指挥人员能发出停车要求 | 混淆了正常指挥与紧急停车 | 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
| 看不清时先吊一点再确认 | 不符合不应起吊的要求 |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或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应起吊 |
表中关于正常操作、紧急停车及不应起吊的边界,分别依据第9.2.10条a)和g)1)。这不是允许非指挥人员随意发出正常操作信号;紧急停车也不能被误写成需要指挥人员批准后才执行。[来源1]
问:核对表怎样填写才不只剩“正常”?
建议以本次任务为对象,记录现场实际事实和不能确认的部分。已有作业前检查记录能覆盖时,可补充相应信息,不必重复建立同名表。下列字段为作者建议,不是标准附录中的法定表样。手机上可横向查看。
表头填写:任务及地点____;核对时间____;相关作业记录或方案定位____;参加核对岗位____。
| 核对对象 | 按实际情况填写 | 未满足时的记录 |
|---|---|---|
| 指挥人员辨认 | 本次指挥人员____;现场明显标志____;相关岗位辨认情况____ | 未确认的岗位或人员____;承接事项____ |
| 实际观察条件 | 场地、吊物能否看清____;影响观察的具体情况____ | 不应起吊的具体原因____;待核实的安排____ |
| 联络与信号 | 实际采用的联络安排及依据____;核实方式和结果____ | 信号不明确或尚未核实的部分____;处理责任____ |
| 紧急停车认识 | 是否清楚任何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____ | 发现的误解____;纠正和再次核实记录____ |
| 问题与后续 | 实际发现问题____;报告对象及处理情况____ | 未完成事项____;复核结果和时间____ |
不能先写“全部正常”再让各岗位签名补齐。未核实的项目应保留待核,不能从一个岗位的确认推断所有岗位都已确认。联络核对也不能遮住观察条件问题:即便联络设备能够通话,仍需符合标准关于看清场地、吊物及指挥信号明确等要求。
问:联络时断时续,示例如何如实记录?
以下为虚构教学情景,不对应真实工程,也不是通信系统设计。某次化工企业吊装尚未起吊,参与岗位在检查本次联络安排时发现信息传递断续,不能确认指挥信号能否完整传达。
| 栏目 | 本例填写 | 不能提前填写的结论 |
|---|---|---|
| 当前事实 | 尚未起吊;联络核对中出现信息断续,信号明确性不能确认 | 通信正常、可以起吊 |
| 当前处理 | 按指挥信号不明不应起吊的要求,保持未起吊状态,报告本次指挥及相关管理岗位 | 先试着起吊,再观察是否改善 |
| 待办事项 | 查明联络问题,由相应岗位按适用要求处理,再核实本次实际联络条件 | 未经验证就更换为临时自创口令 |
| 后续结论 | 处理与复核尚未完成,保留待办及承接人 | 故障已排除、全部条件已满足 |
本例只说明如何记录未满足的联络条件。处理后应补记实际检查结果,并继续核对其他作业要求;不能因为联络恢复,就跳过机具检查、试吊等环节。是否具备作业条件,须结合本次完整要求判断,本文不提供一项勾选即可开工的结论。

问:作业中出现故障,还能等到结束再报告吗?
第9.2.10条a)还要求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来源1] 作业前记录不能替代作业中的实际响应。故障、紧急停车信号与正常指挥分别按相应要求处理,不能在表上写了“联络已确认”后继续忽视变化。
交接或者安排变化后,建议复核原记录是否仍对应当前人员和条件;需要重新履行的作业程序,按适用规定执行,不由本文统一规定“口头交接一下就行”。检查结果只覆盖实际核对范围,不将本表作为全部吊装安全条件已经合格的证明。
来源及核验
- 来源1:政府网站公开GB 30871—2022全文,对应第1章、第9.2.6条、第9.2.10条a)和g)1);其他吊装环节参见第9.2节。本篇不展开GB/T 5082具体信号图样。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GB 30871—2022状态,核验日期2026年9月8日,显示现行。
- 本站GB 30871—2022资料入口。仅作相关资料导航,页面图片与附件未作为本文条款依据。
- 作者及制作审读:Codex第02组,AI辅助整理;正文经独立复核,网站验收待完成。表格为作者建议,示例为虚构,AI示意图不作为真实作业记录或技术信号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