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单上写着一项到货数量,验收人员却发现现场规格或计量单位不一致。如果只在表上勾“数量相符”,后续人员很难知道究竟比较了什么。本表用于把单据信息、实际核查结果和差异处理分开记录。
GB 15603—2022第7.3条要求查验入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入库信息或单据的一致性;第7.6条要求入库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第7.7条要求验收完毕做好记录并归档,单据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标准第7.3、7.6、7.7条
以下表格和示例由作者编制,不是法定表式。适用于该标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的仓库入库管理,不能替代其他验收要求,也不能作为实际货物收用许可。

使用前先确定比较的是同一项货物
把记录关联到具体到货批次、原始单据和对应物品,避免把不同批次或不同规格合在一行。品名应按已有资料和实际查验结果如实填写,不以“常用溶剂”“同类产品”替代具体名称。
规格和单位要分开。单据写桶,现场记录升,仅有两个数字不能直接判一致;标称容量也不等于已经确认的实际数量。需要换算或进一步核验时,应留下依据和待办,不能自行假定每桶装满或每件相同。
查验应按安全程序开展,不为取得数字自行开桶、倒料或抽样。第7.4、7.5条还涉及包装、标志以及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本表并未覆盖全部内容。
可复制的空白表
记录编号:____ 到货批次:____ 原单据编号及版本:____
物品对应信息:____ 查验时间:____ 查验人员及岗位:____
| 项目 | 单据或入库信息原值 | 实际查验结果及依据 | 差异/待核事项 | 处理责任与当前状态 |
|---|---|---|---|---|
| 品名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 规格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 数量及单位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 关联资料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后续处理记录:____ 复核依据及人员:____ 最终验收数量和单位:____
最终记录形成时间:____ 原单据、补充材料与验收记录保存位置:____
原值栏保留最初收到的信息。后续资料更正时,在处理记录中关联更正内容和依据,不把原来的差异悄悄改成“从未发生”。最终验收数量只在有实际验收依据后填写;尚未确认时明确写待核实。
填写示例:件数不一致,先写事实而不猜原因
以下完全是教学数据,不对应实际化学品、包装能力或真实到货。假设某物品的品名及规格已经通过相应程序查验一致,单据数量为12件,本次安全查验确认实际到货为11件,单位同为件。这里仅示范数量差异记录。
| 项目 | 单据或入库信息原值 | 实际查验结果及依据 | 差异/待核事项 | 处理责任与当前状态 |
|---|---|---|---|---|
| 品名 | 见示例原单据A | 已按本次资料核查一致,关联记录B | 本项无差异 | 验收岗位已记录 |
| 规格 | 见示例原单据A | 已核查一致,关联记录B | 本项无差异 | 验收岗位已记录 |
| 数量及单位 | 12件 | 本次查验11件,关联记录B | 实际比单据少1件;原因未确认 | 交相关岗位联系核实,待处理 |
| 关联资料 | 示例原单据A | 记录B与本次到货对应 | 等待相关方反馈 | 保留原始材料,不改写为相符 |
计算只是在同一对象、同一单位条件下,11-12=-1件。它不能说明少的1件一定遗失、泄漏、未发货或由谁负责。原因需要另行核实,不应由算式代替调查。
该阶段“最终验收数量和单位”可记录为“待完成相关验收和处理后确认”,同时保留已查验11件这一事实。不能为了让系统与单据相等,填入并未实际验收的12件。
如果实际遇到的是单位不一致,就不能套用上述减法。应在差异栏写明双方单位及缺少的转换依据,交相应岗位核实。

复核时检查三件事
第一,表里的每个结果能否对应到本次货物和依据。第二,未确认事项是否仍清楚可见,有没有被总栏“符合”掩盖。第三,最终数量是否来自实际验收,处理过程能否与原始材料对应。
如有包装异常、标识资料问题或现场危险,应按职责和适用程序处置,不能只补齐数量表就继续按正常到货处理。表格用来传递事实,不替代现场安全判断。
归档时按第7.7条落实单据不少于1年的保存要求;如果还有其他适用的更长期限,应另行遵守。不要把这一条写成“满1年所有材料都可以销毁”。
来源与核验
- GB 15603—2022公开PDF:第1章及7.3—7.7条,已查看原页。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核验时现行,2023年7月1日实施。
- 核验日期:2026年9月8日。空表、示例编号和数量为作者编制,不是实际验收记录。
相关资料:本站GB15603—2022资料页面。用于查阅,不代替本次到货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