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拆分、岗位撤并或新设夜班岗位后,安全制度可能已经更新,岗位职责表却还保留旧名称。一项安全管理事项仍写着“由原设备科负责”,新组织里却找不到这个岗位;也可能两个岗位都写“全面负责”,具体谁牵头、谁配合说不清。本文讨论的不是一次现场隐患处置,而是组织变化后如何检查责任制的岗位覆盖和责任边界。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建立相应机制加强监督考核,保证责任制落实。用“岗位—安全事项”覆盖矩阵进行审阅,是一种管理建议,不是法律规定的统一表格或指定审核方法。

先把组织变化与责任制版本对应起来
责任制审阅的起点应是当前有效的岗位清单,而不是旧岗位责任书。可由有权限的管理人员核对组织架构、岗位设置、生效日期、岗位职责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版本,列出撤销、合并、拆分、新增或职责调整的岗位。对于临时岗位、轮班岗位和兼岗安排,也可按本单位实际纳入本轮复核范围。
第二十二条明确的是责任制应具备的内容和监督考核要求,并未规定各单位必须采用同一套组织图、岗位代码或变更审批单。单位可根据自身制度记录“谁批准岗位变化、哪些责任内容随之复核、何时告知受影响岗位”;这是为了使责任文件与当前组织相符的管理做法,不应写成法定必备表格。
用覆盖矩阵查空白、旧岗位和不清楚的重叠
把当前岗位放在纵向,把单位已经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事项放在横向。事项可以从适用法律法规、现行制度、操作规程、风险控制安排和岗位职责中整理;不要仅凭模板臆造某岗位的法定职责。每个交叉格可标记主责、执行、配合、知会或不适用,并注明采用该标记的制度依据。
| 岗位或岗位组 | 安全事项A:依单位现行制度填写 | 安全事项B:依单位现行制度填写 | 岗位变化/复核记录 |
|---|---|---|---|
| 现行岗位1:____ | 主责/执行/配合/知会/不适用:;依据: | 主责/执行/配合/知会/不适用:;依据: | 变更日期、批准依据及受影响文件:____ |
| 现行岗位2:____ | 主责/执行/配合/知会/不适用:;依据: | 主责/执行/配合/知会/不适用:;依据: | 新增、撤并或职责调整说明:____ |
| 待确认事项 | 是否存在没有岗位承接的事项:____ | 是否有多个岗位被写成“全面负责”但牵头关系不清:____ | 复核人、处理决定及版本日期:____ |
矩阵不能把单位责任转移给某个员工。第四条仍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要求;第二十一条列出主要负责人职责,第二十五条列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表中岗位分工应以适用法律和单位已批准的制度为依据,不能因在某一格写了“主责”,就推定单位或其他依法承担职责的主体免责。
四个信号提示需要回到制度确认
| 发现的信号 | 可能的问题 | 先核对什么 |
|---|---|---|
| 职责条目仍点名已撤销岗位 | 责任未随着岗位撤并而更新 | 组织调整决定、岗位清单和当前制度版本 |
| 多岗位都写“全面负责” | 牵头和协作边界不清 | 单位现行制度、业务权限与相邻岗位分工 |
| 新岗位在多项事项上留空 | 新岗位职责覆盖不完整,或职责来源尚未确认 | 新岗位实际工作、适用制度及职责批准记录 |
| 责任已改,考核标准仍指向旧任务 | 标准与现岗位不再对应 | 第二十二条所列考核要素和单位已批准的标准版本 |
发现信号只表示需要核对,不等于已经证明某人失职。第二十二条没有规定统一的“主责、协办”术语、评分、检查频次或表格;由单位结合权限和制度确认。
组织变化后的复核步骤
可以按以下顺序开展一次文件层审阅:
- 锁定范围。 记录本次组织变化的生效日期、涉及的岗位和适用业务边界,明确本次复核哪些部门、轮班岗位或兼岗岗位。
- 收集现行依据。 汇总当前岗位清单、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标明版本日期;发现文件冲突时,先按单位权限与程序确认适用文本。
- 建立覆盖矩阵。 逐事项检查是否存在旧岗位、无承接岗位或责任关系含混;对多岗位参与的事项,按照单位制度确认牵头与协作边界。
- 校验人员、范围和标准。 对照第二十二条的要素,确认责任人员可识别、责任范围能划界,考核标准仍与现岗位职责相符。本文表格只帮助发现待确认问题,不能替代法律或单位制度要求。
- 由有权限者确认并留痕。 对需调整内容按单位程序审定,记录责任文件版本和生效日期,并根据制度将变化传达到受影响岗位。后续监督考核应检查变更是否落实,而不是只核对有没有签收。

虚构示例:岗位拆分后留下的一项空白
以下示例为虚构管理情景,不对应真实企业或事故。某单位将一个综合保障岗位拆分为“运行支持岗”和“计划协调岗”。责任制里仍有一项日常安全管理事项指向旧岗位,两个新岗位都没有对应条目。复核人不能仅凭岗位名称猜测由谁负责,而应查组织调整决定、相关制度及实际业务权限,请有权岗位确定承接关系和范围,再同步修订受影响文件。
修订后,可用矩阵确认该事项已有明确责任岗位、相关岗位的协作关系有依据,责任范围与职责权限相符,考核标准没有继续引用已撤销岗位的旧任务。若仍无法确认,应作为待决事项提交有权限的单位负责人或管理程序处理,而不是在表格里先填一个人名后视为闭环。
审阅边界
第二十二条要求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要素及监督考核机制,但没有指定统一的岗位分类方式、矩阵格式、评分办法、变更审批节点或告知记录形式。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等条款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实际修订应同时核对适用的其他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和单位制度。
本文提供的矩阵与步骤是作者整理的制度审阅建议,不是法定检查表,不代替组织权限审查、岗位能力判断、专业意见或个案责任认定。正式调整前,应由单位内有权限的岗位依现行程序确认。本文没有引用或虚构真实事故案例。
核验日期:2026年9月13日。AI生成图片仅作一般管理概念示意,不代表真实组织结构、企业记录或法定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