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日,中山市小榄镇江伟新材料有限公司10号仓库发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员工用手推车转运珍珠棉半成品时,堆垛过高,顶部碰到仓库横梁上的灯具,线路短路产生火花并引燃材料,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调查还发现,这处仓库从原生产车间临时启用为熟化仓库前,企业没有开展针对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仓库后门被锁闭,疏散管理、培训等方面也存在问题。[1]

复盘这起事故,不能只落在“堆高了”或“通道堵了”这两个结果上。更关键的问题是:使用用途、储存材料和搬运方式改变时,原有的建筑条件、设备位置和疏散安排有没有一起重新核对?以下复核步骤属于管理建议,不是事故调查组规定的全国统一表格或某一仓库的技术判定结论。

先把事故链拆开,避免只追着最后一个动作

调查报告分别写明了直接起火原因和管理条件。直接原因是过高堆垛接触灯具后引发短路、火花和燃烧;仓库临时改作熟化用途前未辨识风险、未排查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堆垛过高;后门锁闭和疏散培训不到位,则影响了人员逃生条件。[1]这些环节相互关联,却不能混为一个“现场没管好”的结论。

报告还记载,火灾发生后,员工曾在仓库内寻找灭火器材,火势和有毒烟气迅速发展,北侧逃生通道被火和烟封锁,最终造成伤亡。[1]复盘应把这段经过用于检查预案、培训和现场管理是否让员工清楚如何按本单位安排报警、撤离和报告,不能事后把责任简单推给遇险员工,更不应安排员工在真实风险中验证逃生路线。

把“临时启用”设成一次正式的变更复核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10号仓库原来用作生产车间,后被指示临时用于珍珠棉半成品熟化;在启用前没有开展针对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1]“临时”不会让场所用途、物料和作业方式的变化自动变得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把以下问题列入启用前复核:

  1. 用途和物料是否变了。 记录原用途、新用途、储存物名称和火灾危险性信息、数量范围及主要工艺环节。信息不清时先交由有职责和能力的人员核实,不要仅按“仓库”这个名称判断。
  2. 建筑条件是否匹配。 将确认过的物料和工艺信息与建筑已有消防资料、适用的防火条件及设施配置进行核对;超出原有用途或资料无法确认时,暂缓启用并按程序请专业人员、出租方和主管部门处理。
  3. 谁批准、谁负责。 说明变更提出人、现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复核人,写明启用条件、遗留问题、完成期限与证据位置。若属于租赁厂房或仓库,《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方落实消防责任;改变使用性质或功能时,应按该办法及其他适用规定履行书面同意和必要审批。[2]

这里的复核表只是内部管理工具。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是租赁厂房、仓库,不能不加区分地套用于所有场所;是否需要行政审批以及仓库具体应达到什么技术要求,应依据实际建筑、物料和现行规定确认。[2]

把搬运路径和上方设施放进同一次现场检查

这起事故的直接起火链条不只是“地面有货物”:调查认定,手推车上的材料碰到了横梁灯具。[1]因此,仓库用途或搬运方式调整时,现场检查应覆盖实际搬运过程会经过的区域和上方设施,而不是只看空仓库、只量地面通道或只查存储点。

可由现场负责人组织按正常作业路线核对手推车、物料堆放形态、梁下灯具及可见线路之间是否存在接触或干涉风险,并检查搬运路线是否同时影响人员通行、出口和消防设施。任何具体的堆垛高度、净距或线路条件,都不能从这个事故案例推导成通用数字;应按建筑消防资料、设备说明、适用标准和专业结论确定。现场发现条件不清或存在碰撞可能时,应先停止相关区域的启用或作业,交有权限、有能力的人完成评估和整改,再留下复核记录。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对消防设施、线路安装和维护,也要按适用消防技术标准执行。[3]这说明“通道畅通”是一条独立底线,但并不能替代对物料堆垛、搬运轨迹、上方设施和建筑用途的整体复核。

出口可用性要单独验证,不能被堆垛检查代替

调查报告认定仓库后门被锁闭、逃生通道管理失控。[1]复核时应把出口和搬运作业分开列项:核对适用的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遮挡或堆物影响,日常检查由谁执行、不同班次如何报告、发现异常由谁跟进。路线及出口要求要对照经确认的建筑资料和单位预案,不能照搬别处建筑的出口数量或平面布置。

如果厂房或仓库由多个主体共同使用,管理建议是把变更告知、共用通道巡查、设施维护、异常报告和复查责任写清,并指定能够协调的人。现场条件变化后,要让受影响岗位知道调整后的作业区域和应急安排,并通过符合现场风险控制要求的培训或演练复核。不得以一次培训记录代替日常保持出口可用,也不得把受控演练变成突然锁门、放烟或摆放障碍物的危险测试。

复盘结论要留下能追到变化的证据

启用后复查不宜只写“消防通道正常”。记录可以关联原用途、新用途、物料和搬运变化、检查路线、发现的问题、临时控制、责任人、完成时间、复核结果和照片位置。出现物料品种、数量、堆放方法、设备位置或承租单位变化时,再按本单位程序判断是否触发重新评估。

管理复盘最终要回答:是谁提出变化,变化是否经过适用的确认,现场按什么条件启用,检查覆盖哪些搬运路线和出口,发现问题由谁关闭,后续怎样验证条件仍然成立。若变更记录、现场状态和责任分工对不上,先补做核查,不要用一次巡查照片替代变更风险评估。

中山“9·20”事故提示,仓库消防复核不能只盯着地面有没有占道。用途、物料、搬运堆垛、上方设备和生命通道需要分别核对,并在临时启用前形成明确责任和复查证据。本文不提供建筑防火分类、工程设计、堆垛限值或现场灭火操作结论;这些事项须由具备相应职责和能力的人员依据适用资料确认。

来源

[1] 中山市小榄镇:中山小榄江伟新材料有限公司“9·20”一般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 国家消防救援局:《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三、五、十五、十六、十八条。本文仅在办法所述租赁厂房、仓库范围内引用。

[3] 北京市人民政府: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AI生成示意图:仓库管理人员按变更清单复核搬运堆垛、横梁灯具与疏散出口,未表现真实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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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示意图:从用途变化到物料、搬运路径、上方设施及出口条件的仓库临时启用复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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