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送机防护网整改复查,怎样防止清料时又被拆?
设备防护恢复后,复查不应只确认“网装回去了”。如果清料、排故仍要靠员工临时拆网才能完成,隐患可能在下一次作业中重现。复查要把防护状态和实际作业场景一起看,并确认长期处置办法有人负责。

先把事故调查报告的事实说清
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记载:2025年5月28日,某公司一名员工为清理输送机尾轮附着物,在未停机、未报告且现场无人监护时擅自拆除防护网,随后发生致命机械伤害。调查组认定,直接原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拆网和单人清料作业。[1]
报告没有说明这是一次整改后的复发,也没有给出可以套用到所有输送机的整改验收步骤。下面的复查重点是基于报告暴露出的作业情境提出的管理建议;不能把它当作事故调查组的原话或该企业已采取措施的证明。

复查从“为什么要拆网”开始
先到发生清料或排故的实际位置,问操作、维修和班组人员:哪些任务需要接近防护区域?是否有人觉得防护网妨碍清扫、巡检或处理积料?是否出现过临时拆开、未及时复位或一个人单独处理的情况?同时对照岗位规程、维修和异常记录,确认复查覆盖了真实任务,而不只是设备空闲时的外观。
对照设备说明书、维修记录和适用要求检查防护网的完整性、位置和固定状态。若防护与联锁或其他保护功能关联,应由有职责和能力的人员按制造商文件和单位程序核验并记录结果。不能通过拆除、短接或让设备在人员接近危险部位时运行来“试一试”。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安全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应留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防护等设备设施。[2] 具体的检查和验证方法取决于设备结构及适用文件,本文不提供通用维修或隔离步骤。
把复查记录连到日常清料
| 复查重点 | 现场要确认什么 | 记录或后续动作 |
|---|---|---|
| 防护状态 | 网体、固定件、覆盖范围是否与设备文件和整改内容对应 | 设备编号、位置、维修单、现场检查结果 |
| 保护功能 | 是否与联锁等功能关联;规定的核验是否完成 | 适用依据、核验人、方法来源和实际结果 |
| 清料需求 | 哪些班次、什么情形会处理积料;是否存在拆网才能完成的工作习惯 | 操作人员访谈、岗位规程和异常记录 |
| 作业组织 | 是否有人单独处理、现场监督和报告路径是否落实 | 责任安排、交底和检查记录 |
| 长期措施 | 清理方式或设备设计是否需要专业评估;措施是否实际可执行 | 责任人、期限、验证方式及再次复查结论 |
如果发现防护网缺失、固定异常、保护功能未按规定核验,或现场人员仍计划在防护拆开的状态下清料,应按单位设备管理程序停止相关设备或作业并交责任人员处置。只有在技术依据明确、人员安排到位、现场条件满足程序要求且验证记录完整后,才评估是否具备恢复条件;不能仅凭一张整改照片销项。
复查结论要分清事实和管理判断
可以把结论写成三类:已按设备文件完成实体及相关功能核验,且清料任务已有明确可执行的安全安排;存在缺项,继续整改并设责任人与期限;证据不足或现场条件不清,保持待核实并升级给设备责任人。不要把“照片里看见护网”写成“保护功能已验证”,也不要把事故报告未记载的内容补成事实。
本文的复查清单是管理建议。设备维护、清料、能源隔离、验证和恢复运行,均应遵循设备制造商文件、适用标准及企业程序,由有相应职责和能力的人员实施。
来源
1. 兴安盟某公司“5·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兴安盟行政公署,2025-08-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第三十六条。



